美好生活的核心是劳动的幸福

作者:陈学明; 毛勒堂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 47(06): 12-17+53.
DOI:10.13852/J.CNKI.JSHNU.2018.06.002

摘要

在今天的中国,"美好生活"是一个影响日增的高频词汇,并成为国内学术界和理论界普遍关注的理论热点,从而对"美好生活"及其核心的揭示便成为一个亟待探讨的理论任务。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人的本性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在这样的前提下,美好生活的核心就在于劳动的幸福。然而,劳动幸福的实现是一个历史的过程,也需要相应的前提条件。具体而言,劳动幸福有赖于:劳动必须是目的,而不能仅仅是手段;劳动必须是自愿的,而不能是被迫和强制的;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而不是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劳动者之间形成合作关系,而不是对立关系;劳动是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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