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94年《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写明仲裁委员会。因此,目前我国仲裁法律制度只承认机构仲裁,而不承认国内临时仲裁的效力。文章就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的概念、优劣进行分析,以期增进对临时仲裁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