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期间,3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共召开37次常委会会议,制定通过地方性法规61件,修改132件,废止18件,批准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98件(含"新制定""修改"和"废止")。这一时期,地方各级人大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国家立法动向,结合地方实际和特色,及时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适时采用灵活高效的立法方式,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乡村振兴、反食品浪费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工作,为推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