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天津市某种子公司向先生问,自己公司向一家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销售了20 kg黄瓜种子,该批种子手续合法,质量自认为有保障,但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种子质量有问题为由,不断要求公司赔偿,否则向农业种子管理部门告发,向新闻媒体揭露。公司一方面认为种子没有问题,是合法经营,不应向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赔偿,另一方面也怕影响公司声誉,想"舍财免灾"了事,不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