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出现了实际控制人通过资产转移或人格混同等方式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问题。由于现有法律规定无法规制实际控制人的滥用行为,公司人格否认规则对实际控制人的扩张适用具有必要性。此种扩张适用契合了公司人格否认规则否认公司独立责任本质,也是其背后公平正义理念的要求和体现。在具体的扩张适用中,可以通过“目的论的扩张”的方式填补现有规则的漏洞。同时注意,应当严格把握公司人格否认规则的适用要件,防止实际控制的认定与人格混同的认定相互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