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技术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算法共谋即是如此。算法的运用打破了传统共谋形成的条件,降低了经营者数量和市场壁垒的准入门槛,但算法共谋的反竞争效果仍需结合个案具体分析。在具体规制路径上,宜采用垄断协议原理,从而实现与立法倾向的契合。针对违法性判断,执法机关应尊重市场这一无形之手,同时考虑创新监管手段,采用监管科技实现对共谋事实的认定。在责任承担方面应结合主体的过错程度,厘清责任边界,以此对算法共谋进行合理准确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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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