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造成的合同履行障碍的性质属于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这一问题一直以来一直都是司法实践的难点。在《民法典》第533条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融合适用的立法背景下,本文通过比较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异同,以动态视角对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在疫情个案中的适用进行分析,以期构建稳定、开放的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认定模式,并依此模式对疫情个案进行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