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隋、唐、五代、十国、宋、辽、金、西夏各朝多在太常寺辖下设置鼓吹署(局),这是西晋、梁、陈、北魏、北齐之制的沿袭。但自隋唐开始,"卤簿鼓吹"的分部形式与前代颇有不同,并直接影响到以后多个朝代,所以隋唐时期实为古代鼓吹制度发展、转变的重要关捩。此外,五代"熊罴十二案"久废无次、前蜀王氏以鼓吹祭庙、宋代鼓吹乐人取于诸军、金朝太乐兼辖鼓吹等事,都是鼓吹制度发展史上较为重要的变更。探讨这类问题,可以为古代音乐史、戏剧史研究提供新的材料和新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