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由违反行政程序法律义务构成行政违法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来依法承担。与实体的违法不一样,行政程序违法往往不容易让人察觉它的危害,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行政违法不符合正当程序的价值取向,它会对程序的正义精神造成损害。因此,很有必要利用法律责任机制的手段,对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进行法律约束,让行政行为更加透明,且更具公信力。

  • 单位
    中共肇庆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