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路检盘查是落实警察职责的手段之一,其对象是行人和车辆,大致可分为身份查验、交通纠违和禁品搜剿三个类型。它既有预防危险的行政性质,又具事后追究的司法属性。路检盘查随时可以衍生搜查、检查、扣押、留置乃至拘留。路检盘查的实施依据应遵循法保留原则,实施手段应受制于比例原则。在警务实践中,路检盘查启动频繁、手段多样,而法律授权基础却空乏破碎,需要借鉴域外经验,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进行规制与监督,也就是解决"为何查、查什么、如何查"的问题。路检盘查的实施根据是"有嫌疑",而程序监督的核心内容就是如何检验是否真"有嫌疑"。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