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领未来一定时期的"三农"工作部署,亦是今后寻求农村充分发展之有效路径。而后,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明确了土地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无疑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起到积极之作用。尚需说明的是,在土地纳入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过程中,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冲突日益凸显、所得收益分配不均引发乡村内外部矛盾激化、农业耕地红线屡受威胁、部分村干部贪腐行为滋生等问题持续为社会公众所关注。基此,本文试图通过重新厘定土地纳入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下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对农村土地入市后所得收益进行合理化分配、保证国家粮食安全、防止部分基层公权力的滥用四个方面对前述问题予以回应。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