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壁垒,通过双边投资协定(BIT)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投资"定义是BIT的核心条款之一,但从国际投资协定的晚近发展以及中国近年BIT实践来看,中国与中亚国家间现存BIT中的"投资"定义在立法体例和具体内容上明显滞后,不能满足保护和促进双边投资合作的现实需要。中国应基于发展中资本输出国的立场,从内容、结构和限制三方面对其中的"投资"定义进行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