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PPP经营模式由于私方主体的介入,给政府公共服务带来了这样或那样的潜在风险,如公共服务质量递减、公共职能改换、治理秩序阻滞、投入主体收入递减等。为了保障社会治理正当化、公共服务理性化、PPP项目正常化和当事人投入的积极性,必须以法治手段在行政主体和私方主体间合理进行风险分配,包括风险预防的风险分配、风险阻却的风险分配、风险后评估的风险分配、风险承担的风险分配。通过风险分配让私方当事人和行政主体由权利主体转向义务主体,由权力行使转向责任承担。风险分配遵从公权主导原则、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责任自负原则和实际负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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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