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世纪英格兰的王权统一以政治均势博弈为历史背景。王室法庭在与封建法庭、教会法庭、地方公共法庭的司法竞争中,通过司法化令状、巡回审实现和教俗贵族、普通民众的直接互动,司法程序逐渐成为英国社会各方政治力量共同接受的国家治理方式。王权以起始令状作为技术工具不断拓展司法管辖权,以令状启动案件审判程序,对围绕土地占有而产生的大量案件,以及范围不断扩大的"国王诉讼"案件,进行分门别类的理性化管理。起始令状以节制、迂回的程序技术策略,于13世纪初完成了对封建私人性司法的公权化,以及对教会司法的世俗化,最终实现了普通法的统一。起始令状是英国司法化治理路径的开端,它不仅催生了土地法、侵权行为法与契约法等实体法,而且塑造了普通法"程序先于权利"的特殊品格。司法化令状通过"司法化治理"强化"直接统治与服从"的宪制关系,完成普通法的理性化,实现法治对实在法效力的直接性、明确性与普遍性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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