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七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文化兴国战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也于2011年6月生效,文化产业发展迎来前所未有之契机。但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仍存在某些观念错误、宣传定位偏差、商业开发误入歧途的状况及法律规范笼统、不尽合理及缺失的情形。未来"非遗"保护,应适当考量引入类似"正史"、"野史"双轨并存的"非遗"运作模式、调整宣传策略,吸纳新生力量充实"非遗"传承人队伍,进一步完善相关"非遗"法制建设。

  • 单位
    福建江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