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等都是法律,但是每个法所调整的是不同社会关系,其调整内容与方式完全不同。各部门法的特征、本质、作用、运行和发展规律等,在根本上都是相同的。即:法理学,它专门研究关于法律现象的最基本的共同性大问题。它的研究不是某一国的法律制度,也不研究某一种法或者法律现象,而是把法律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其产生、本质、发展规律、创制、实施和作用等一般性理论问题。本文对法律的概念及内容,做如下理论浅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