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调水是一种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转移,往往需要调出地区在生态环境或经济上作出一定牺牲。水资源调入地区作为受益方,应通过政府主导的项目合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等补偿形式对水资源调出地区进行生态补偿。针对京津冀地区水资源调入调出问题,进行了生态补偿标准与方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