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陕工信发[2020]254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将《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做好首批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工作:一、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制造业企业的推荐工作。二、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办法》中有关条件要求,组织遴选推荐企业。申报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