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转隶改革后,公益保护的中国检察方案正在逐渐形成。然而,实践中依然存在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定位不够明确、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检察监督范围较窄、维护整体公共利益的执法效果不强、参与环境治理的机制不健全等现状问题的存在。新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推进下,公益诉讼的开展呈良好的态势发展,它有力的保护了社会和国家的公共利益不受侵害,让人们看到了公益诉讼开展的必要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地方政府的保护职责日益强化,并逐步形成了综合生态管理理念和模式。本文以湘西地区为例,浅谈当前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的现状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