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理的行动往往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表现出来。工业社会时期,社会治理中的集体行动呈现出协作的关系,即非政府组织等参与者在政府的主导下参与社会事务。协作型的集体行动致力于寻求制度化的协作方案。20世纪中后期以来,随着全球结社运动的蓬勃发展,社会领域的不断生长,社会问题的复杂程度不断加深,社会治理的行动者对社会生活及意义的理解和认识也在不断深入,集体行动的社会属性开始真正展现出来。非政府组织产生的意义在于发掘社会性,重建社会行动,变革社会治理中的集体行动方式。新社会组织是非政府组织的成熟形态,与传统的、常规的组织不同,它充分地表达了社会治理集体行动的社会属性:一方面,它抛弃了科层制组织结构,弱化了组织边界,在自己的业务领域以任务为导向、以合作行为为方式;另一方面,在组织内部管理方面鼓励自主管理、创造合作的机制。新社会组织的出场不仅将提供组织变革的具象方案,也将引导社会治理行动走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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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