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由最高人民法院的推动,关于家事审判的改革拉开了序幕。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尤其是在面对离婚案件时,法院不妨采取一种以修复式列举优点作为导向的调解策略。此种策略所凸显出来的司法智慧正是,重在关注人伦,致力于挖掘潜含在具体案件中的人伦情势和当事人内心中的人伦感受,借助于完好的人伦去弥合人伦中出现的裂痕,就此能够让人伦立足于诉讼的时空格局和婚姻的双重定义获得重组,甚至可以提出人伦司法的概念。作为司法的一种形态,人伦司法所指涉的正是,人伦总是以相较于法律被优先运用的姿态出入于案件审理,并且能够与诉讼制度融合,最终则可以展现出以制度为外表、以人伦为内里的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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