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智慧法院处于初级司法智能化阶段,它以效率价值主导智慧法院改革,以公私合作研发推动司法信息化建设。但人工智能介入司法的过程也可能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人工智能可能影响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公私合作可能降低司法公信力及算法歧视可能影响司法正义等。因此,法院需要保障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让法官的自由裁量流于形式;充分利用公私合作研发的优势,防止法院产生技术依赖;完善技术公平规则和算法司法审查原则,以规避算法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