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在我国大型医院里的医疗纠纷需要对其性质进行定性,在此过程中因此类纠纷的医学专业性强,一般司法人员难以全面对案件进行判定使其结果带来偏差,难以给当事人客观、公正的医疗损害责任判定。所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成为时下解决此问题的途径,那么如何更好更有效地解决目前形势下的医疗纠纷鉴定模式成为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强调了医疗纠纷鉴定的重要性并提出整合目前鉴定模式,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加强医疗专家咨询辅助制度,以克服医疗纠纷鉴定中的一些混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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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