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证券投资基金专门立法,有助于基金业态的更好、更快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根本并非信托,而为委托,其作为一种契约式组织,具有法定独立性。但需要指出的是,其在法律监管方面,仍存在诸多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正常运转,而且还会带来许多风险。本文结合当前实况,首先简要分析了证券投资基金的重要作用,指出了其立法中所存在的若干问题,探讨了具体的完善建议,望能为此领域研究提供些许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