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露台为戏曲提供了演艺之"台"的基本形态和功能属性。宋代乡村神庙始建舞楼、献楼等建筑,被认为是在露台之上加设顶盖而成。受经济因素制约,富足则兴工改造,窘迫则维持原貌,故露台与舞楼等长期并行存在。相较于舞楼等研究,建筑学及戏曲学者对露台给予关注不多,尚没有对露台定义、形制及其功能做深入探究。田野调查表明,众多神庙之中仍有露台建筑遗存,结合历代碑刻及相关文献,为露台的形制探析与价值判定提供依据,表明金元时露台建造工艺成熟,并未在全国意义上衰落。露台渊源于古代方坛,世俗生活突出其宴飨娱乐,神庙露台也借鉴世俗生活,兼祭礼和演艺并重。素方形与须弥式是露台两种基本形制,演艺类型多样,亦有雅俗之别。戏曲演艺自露台析出可以视为戏曲不断成熟的标志之一,但并不意味着露台就此衰落。露台"理想型"的提出可尊重民间露台的多样性,寻求较开放的剧场判定思维。
-
单位山东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