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以F市G街道“熟人社区”的创建为例,分析积极公民的形成及其对于城市社区的治理效用发现:有效参与、利益相关、文化引领、公共精神是积极公民形成的四个关键性要素。并且,这四个关键性要素的不同组合会形成不同类型的公民——奉献型积极公民、认同型积极公民、趋利型积极公民、动员型积极公民和消极型公民。积极公民是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保障和必然要求,能够促进治理重心的下移,重塑多元多层的治理格局,催发治理主体的内生,构建共同体治理结构,协调治理权力,推进行政和自治的互嵌互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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