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理能力以具备权力为基础,而控制政府权力是“有限政府”的追求目标。在西方传统语境中,政府“有能力”与“有限政府”两个目标间难以平衡;即使有治理主体多元化的提倡,政府也不占据优势位阶。伴随当代治理问题面临多重危机,过度强调限制而忽略政府能力建设的观念已不再适用。经考察,政府“有能力”与“有限”的对立根源于西方社会的有限政府理论传统,具体指公民社会理念、社会中心主义制度变迁史与自由主义思想谱系。与之相比,结合了特色政党制度和治理经验的、具有统合与平衡气质的中国之治更为契合“有能力的有限政府”内涵与基本原则,即政府主导的治理主体多元化、多元主体赋能化和治理理论的“去普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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