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务数据协同治理是增强数字政府效能,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有力支撑。具体来说,政务数据协同治理在主要目的层面,是为了促进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的融合,并进一步实现政务数据价值的最大化。由此确立了政务数据协同治理的一系列形态,围绕治理主体、治理工具与治理对象、技术创新与公民需求,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和服务的专业性,实现数据治理的协同效应。为此,政务数据协同治理应采取以下实现路径,即聚焦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以及政务数据协同治理的整体性和规范性,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公共价值的耦合和内聚。

  • 单位
    南京审计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