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

作者:程关松
来源: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 (01): 48-52.
DOI:10.16573/j.cnki.1672-934x.2007.01.011

摘要

和谐社会与现代法治的精神都体现了人本主义的基本理念,两者从不同的方面体现保障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价值。和谐社会必须借助于现代法治才能实现,现代法治能为和谐社会提供基本理念、价值体系和规范体系。只有法治的社会才可能是和谐的,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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