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以笔者代理过的二个案件为视野,就解除同居后彩礼返还纠纷案件中的四个问题:1、彩礼返还的范围?应返还多少?2、如何理解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返还彩礼的问题?3、该类案件诉讼当事人如何确定?4、调解在该类案件中的作用?谈一些看法,以求对司法实践有一些裨益。

  • 单位
    宁德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