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国家监察监督制度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制的拓补完善,国家监察权属于党的监督全面统筹下的国家监督权,国家监察机构属于党统一指挥下可实现国家监督全覆盖的国家监督机关。国家监察监督制度在国家监督制度体系中具有权威性、全面性、基础性,其"权力监督"功能要求其必须通过权威、全面、有效监督维护社会稳定,捍卫民主法治,进而将中国制度的根本优势转化为现实效能。新时代国家监察监督制度效能的提升重在实现监察权行使的主动性、高效性、全面性,保障监察权运行的公开化、程序化与法治化。同时,要遵循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监察监督与其他国家监督、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协调互补的共治逻辑,强化法治约束和内外监督,解决运行中的关键问题,通过对公权力的有效规训应对风险社会的国家治理挑战。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