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团是国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主体之一。社团分担部分公共行政任务的法理在于减轻国家行政机关的治理压力,并提升落实公共行政任务的效益。社团分担公共行政任务处于国家治理的补充地位,在功能适当原则下确定分担领域,在服务性行政与秩序性行政上突出其特点。社团分担公共行政任务需受到特别的公法规制,遵循依法行政原理之下的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要求。在遵守普遍行政法理的基础上,对于各项专业性行业性突出的任务,亦需达成主体适格、依"法"执行、程序正当,并接受监督。经得起"合法性"的质疑,方能嵌入治理体系,达成国家治理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