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福建省河长制规定》已经2019年9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省长唐登杰2019年9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和保障河长制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