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通过构建土地利用效益与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评价长江中游地区土地利用效益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度。[方法]运用由全局主成分分析法、均方差权值法构成的综合确权法,基于耦合度、协调发展度模型探讨2006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土地利用效益与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关系,并进行时空上的分析与评价,借助空间自相关模型探讨协调发展水平的空间集聚特征。[结果]长江中游地区土地利用效益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总体较高,协调发展类型由研究基期的低度协调型逐步优化为末期的中高度协调型。武汉都市圈为协调发展度高水平集聚区;协调发展度高值点主要集中在武汉与长沙,协调发展度低值点由基期的益阳、娄底等城市转变为末期的宜昌、咸宁、鹰潭等地。20062012年Moran’s I值均为负,协调发展度集聚特征由相异属性集聚向随机状态转变,2014年Moran’s I值正,协调发展度呈相似属性集聚状态。[结论]长江中游地区协调发展度空间集聚特征呈现由相异属性集聚向相似属性集聚状态转化,协调聚集区空间格局趋于稳定,发展态势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