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行为作为能源消费战略的现实推进路径,地方政府采取相关措施时自由裁量范围的统一性与稳定性的缺失在其具体推进中带来了诸多如与能源消费战略内涵背离、对不合理能源消费行为的判断产生误读、“抑制”行为的损害和效益难以平衡等负面效应。通过从目的性、必要性以及均衡性3个方面对自由裁量范围的统一性和稳定性进行阐明,明确能源消费战略的推进应当以“双碳”目标实现为目的、采取损害相对较小的规制手段以及所采取的规制手段需符合成本效益分析,进而为完善能源消费战略的现实推进提供了路径选择:其一,应当贯彻“减碳”导向;其二,应当将抑制煤炭不合理能源消费作为重点规制对象;其三,保证规制手段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