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将劳动者长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进行工作的时间认定为加班时间。判决一经发布,让饱受“隐形加班”之苦的职场人长舒一口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通信技术的进步,劳动者不再拘泥于固定的时间与场所,可以通过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