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SDPR-2022-0130009鲁财采〔2022〕15号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