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毛泽东1956年在《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中具体论述了艺术要有民族风格与民族形式,强调中国的东西有自己的规律,并通过艺术表现形式和革命表现形式的讨论,在哲学高度上重申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必要性和重要性。这一系列关于“中国化”基本原则的重要论断,内蕴普遍原理与民族形式(共性与个性)、中国化与国际化、传统性与现代化等多对哲学辩证关系,对于新时代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以及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个结合”(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其一,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各国应有所不同;其二,中西文化要从两个“半瓶醋”“有机结合”为“一瓶醋”;其三,批判性吸收和借鉴西方“织帽子”的方法来织好“中国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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