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办[2018]7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开展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提出如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