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序良俗已然超越了内心的道德判断,化身民事行为效力的评判标准。它逐渐成为民间伦理道德与法律规范、适用间的桥梁,有效扩展了法律渊源,在一定程度上将人们对于美好道德的要求融入法律生活,弥补了法律与道德底线间的漏洞。只有将规则意识与道德规范相结合,方可维持民事行为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