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加速转型期,社会结构在各领域、阶层、利益和组织上迅速发生分化,劳动领域中体现在劳动者分层、劳动关系复杂多元化。这种新变化不断地冲击劳动法领域的传统保护模式,立法滞后问题凸显。如何深入解构劳动者层级,针对不同层级劳动者的特点确立不同的保护制度,促成法律由统括调整到精细化调整的转变,最终实现由形式公平往实质公平的迈进,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为此,首先需要识别劳动者分层保护模式中的“劳动者”范畴,在坚持分层次倾斜保护原则、利益均衡原则以及社会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对强势劳动者采用部分排除劳动法适用,对弱势劳动者提供更强的倾斜保护的方式,促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