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日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体系全面建成,全省集体经济年收入3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下行政村基本消除,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50%以上。《意见》要求,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体系。明晰资产性质,农村集体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以及其他有形和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