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庭审实质化进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证调查是实现庭审实质化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的人证调查制度属于典型的职权询问制度,但在当事人主义潮流的影响下也趋向于对抗制模式下交叉询问的复合式发展,引进交叉询问制度甚至成为学界的通说。我国奉行传统的审问制,在庭审中法官为主导,控制着庭审的运行,与当事人主义理念形成鲜明的对比,且我国并未设置传闻证据规则、庭前证据开示规则,也并未区分控方证人和辩方证人,从而无法确立主询问和反询问的顺序,与交叉询问的学理相悖。直接引进交叉询问规则可能会产生排斥情形,我国应结合实际情况,在现有的制度基础上加以完善,强化控辩平衡及诉讼对抗,改善诉讼构造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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