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福建盐业仍为朝廷纳税的大宗,但由于官府控制力减弱、私盐盛行,使得明末福建盐业日益衰落。天启年间(1621—1627年),巡按福建监察御史周昌晋整治盐业,其通过考察、验证,对福建三条行盐路线,奉敕制定了盐勅、盐律、盐产、盐课等举措,并著《鹾政全书》。经周昌晋的治理,福建盐业得到新的发展,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明末福建地方经济和民营盐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