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虚拟货币之衍生犯罪的认定

作者:沈言; 黄歆雅
来源:人民司法, 2021, (32): 52-56.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1.32.019

摘要

自2008年区块链技术以及基于该技术产生的比特币进入公众视野,投资者对于虚拟货币的投资热情便以只增不减的态势席卷全球。由于虚拟货币的匿名化以及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点,大量暗网交易及黑市交易通过虚拟货币支付,同时虚拟货币也可为逃税、洗钱、贿赂、集资诈骗、非法套汇等犯罪行为提供便利。为交易虚拟货币,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大量他人信用卡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