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是《儿童权利公约》中最重要的核心原则,对我国涉及儿童案件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引意义。通过相关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可以发现该原则在裁判文书中的适用存在着不确定适用、不平衡适用以及过激适用的特征。这主要是因为该原则在适用过程中面临着概念的高度概括性,原则属性以及缺少规范性指引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对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概念与内涵进行清晰界定,需要通过原则规范本土化的方式明确其适用方式,需要通过说理与解释适用的方式跳出适用逻辑上的困境,也需要加强国际法相关知识的普及,进而做到该原则在裁判文书中的规范适用、合理适用与创新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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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