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多元共治及其机制建构

作者:蒋云飞
来源: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14(03): 14-20.
DOI:10.14067/j.cnki.1673-9272.2020.03.003

摘要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面向,也是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应有之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在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机制和治理目标上均呈现复合性特征,决定其需要采取多元共治模式。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多元共治以"生活垃圾分类行为"为治理对象,以参与、协同和法治为构成要素,以实现治理裁量权和收益权共享为价值旨归。由于受管制型环境治理模式的影响,当前我国政府主导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在实践中存在治理主体权责不清、治理规则单一、治理信息公开和反馈不足等问题。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为目标,通过明晰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拓展共治规则和运用共识性规则、构建交互式参与机制、完善治理信息公开和反馈机制等方式,可以有效矫治上述问题,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多元主体协同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