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01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文件,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2005年《公司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要设置独立董事。2013年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作出了相同的规定。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股东或经营者没有直接重要的业务关联,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是公司的外源性监督者和中小股东的吹哨者。至今,独立董事制度已经历经二十年风雨兼程,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体系。截至2021年6月30日,4 391家上市公司共聘任独立董事人数为13 751名。在形式上,独立董事制度已经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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