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府厅字[2020]38号2020年5月15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推进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