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权文化是以人权为中心的一整套关乎社会共同体存续的理念、精神和制度层面的综合体。权利与义务的观念深深植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权文化之中。中华传统文化、西方人权文化和马克思主义人权文化,是影响和塑造当代中国人权观最为重要的三个因素。西方人权文化曾以“自然权利”观念对人类多元人权文化作出过贡献,但是其忽视了人权的“主体性问题”和“现实性问题”。从思想渊源或者道德伦理的意义上说,中华传统文化的人文关怀与现代人权制度具兼容性。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在批判性地继承和吸收西方权利和义务学说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实现了“天国权利”到“尘世权利”的革命,把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建立在现实的人类实践活动之上。当代中国的人权建设需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为引领,把握好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理顺人权与人权的实现条件的关系,从而构建起一个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的人权文化体系。